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江心屿原普寂祥院废址。该馆占地面积3190平方米,馆园坐北朝南,建筑分大门、纪念碑、纪念馆三个层次和两个空间。纪念馆碑体用花岗岩石镶面,高15米,远望似两柄直插蓝天的利剑。碑上方正中,镶嵌着一颗五角红星,象征红三军和红军挺进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武装。碑座四周用北京房山产汉白玉贴面,正面镌刻毛泽东手书“为国牺牲永垂不朽”;东西两侧是分别反映红十三军(《风起云涌》)和红军挺进师(《胜利转移》)革命英雄形象的浮雕,一代名将粟裕和红十三军军长胡公冕部分骨灰安放在浮雕下。纪念馆长28米、宽12米,为两层歇山顶仿古建筑,二楼设环形走廊,分设三个展厅、一个接待厅,东西两厢是黄顶回廊,与纪念馆形成 “凹”字形。纪念馆门上方为沙孟海题写的“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金字匾额。
目录
1 馆舍简介
2 馆舍历史
3 基本概况
馆舍简介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1956年7月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江心屿原普寂祥院废址上建成。占地1873平方米。198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其扩建为“二碑一馆”,占地扩大为2700平方米。二碑:一碑为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纪念碑,原国防部长张爱萍书题;一碑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纪念碑,书法家舒同书题。
馆舍历史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原名“温州区革命烈士纪念馆”,前身原为龙翔寺, 建于北宋开宝二年(969年),该寺解放前已破坏无遗。1956年平整地基,为纪念浙南地区在各个革命时期牺牲的烈士而建温州区革命烈士纪念馆。1987年8月1日,由温州市民政局报经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批准改为今名。1990年进行了扩建,总面积2300平方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浙江省爱国主义教基地。温州地区具有悠久的革命斗争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早在1924年逐步建立了共产党组织。为了缅怀先烈、继承遗志,温州地区专署、温州市市委决定于1956年在心屿建立“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碑
1952年,温州市民政局据温州市第一届第五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议开始筹建。195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民政厅批准,先利用兴庆寺(今温州博物馆)辟设“温州市人民革命烈士纪念馆”。1956年,温州区专员公署和温州市人民委员会联合决定,报经上级批准择今址兴建。是年7月1日开放,展出烈士72名。“文革”期间,烈士受到审查,展出对象、人数时有变动,正常开馆受到影响。
1987年6月2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据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薛驹、陈法文亲笔批文,在原址奠基扩建,同时在馆内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和挺进师纪念碑。1989年1月5日落成,10月1日试开放。
新馆占地面积3190平方米,是老馆的一倍多,馆园呈长“回”字形,建筑物具民族风格。主体建筑有门台、碑、馆,另有回廊,纪念亭、餐厅、接待厅等附属设施。绿化有银杏、小叶枫、南洋水杉、五针松等树种。门台保持原貌;新碑高15米,是原纪念碑的3倍,馆室二层建筑,面积相当于原馆园的占地面积。馆额、碑名分别请书法家沙孟海、舒同及张爱萍题书。
温州革命烈士陵园
展览内容按历史时期划分三个展厅,展出谢文锦、刘英等115名烈士事迹,结合宣传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浙南革命斗争历史,突出宣传红十三军的悲壮历程和挺进师的艰难岁月,颇具特色。珍贵革命文物有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刘英在红军时代穿过的带补丁的军棉裤;和鲁迅合影的木刻家林夫刻制的国内第一幅毛泽东肖像木刻;陈列展品中还有朱德、彭德怀、邓颖超、杨尚昆、肖劲光、杨得志、罗瑞卿、叶圣陶、郭沫若、粟裕、叶飞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温州烈士或烈士纪念建筑的题词、信件(复印件)。馆园“仰止”、“怀远”两亭有书画家刘旦宅、温奕辉题联:“仰望崇碑怀烈士,止观青简慰忠魂”、“长怀尊敬以瞻仰,永远流芳而颂扬”。
1988年1月30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隶属温州市民政局。年平均参观人数在10万人左右,是1987年全市纪念建筑物参观总人数21万的二分之一。
基本概况
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始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3190平方米(建筑面积1985平方米),位于温州市风景秀丽的国家4A级旅游区——江心屿,由瞻仰广场、纪念碑和陈列馆三部分组成。其中有三个纪念碑一个陈列馆,分别是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纪念碑、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纪念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纪念碑;陈列馆内设三个展厅和一个虚拟展厅,展出了从党的创立、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如谢文锦、刘英等157名革命烈士事迹、史料和遗物。在虚拟展厅内展出温州地区4800多位革命烈士的主要事迹。每年接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大中院校中小学和社会团体200多个,近15万人次。
温州红色旅游
纪念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革命历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窗口。自1998年开始实行免费参观以来,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牢固树立“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意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内部环境建设,使纪念馆更加整洁、庄严和美化,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形象,得到媒体及社会各界、市领导的好评。1988年1月纪念馆被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5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2001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承担着褒扬先烈、教育人民的历史重任,承担着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光荣使命,是党员学习革命传统、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纪念馆充分利用地处风景区并结合重大节日和旅游旺季的特点,举办各种展览参观悼念活动,力求做到参与面广、团体数多,使纪念馆充分发挥自身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的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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