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枫烈士纪念楼

   朱枫烈士纪念楼,在浙江镇海中学校园东南隅,保留着占地210平方米的“憩园”一角,白墙黑瓦,朱楼雕梁,洞门楼窗回廊,别致玲珑小巧,两层的小别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这就是朱枫烈士青少年时代的旧居,现为朱枫烈士纪念楼。
 
  目录
  
  1 烈士业绩
  
  2 后人铭记
  
  烈士业绩
  
  朱枫(1905—1950),女,原名朱谌之,字弥明,浙江镇海人,1927年毕业于宁波竹洲女子师范学校,受地下党影响,1938年入伍,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945年,先后在党领导下的桂林、重庆、金华、上海的“新知书店”办事处工作。1946年----1948年,在党领导下的经济部门工作,为党筹集大量资金。1949年底,接受党的特别委派,经香港只身赴台,从事祖国统一大业的秘密工作,成绩卓著。由于叛徒出卖,1950年被捕,同年6月10日被害于台北。
  
    后人铭记
  
  1994年镇海中学田径场扩建,拆迁百余户民宅,将朱枫烈士故居的一部分“朱家花园”重新整修,改为朱枫烈士纪念楼,陈列烈士生平事迹和遗物,以及中央有关领导、烈士生前亲友题字和纪念书画,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罗青长题写了“朱枫烈士纪念楼”匾额。1995年对外免费开放。2005年10月,镇海区举行了隆重仪式,纪念朱枫烈士诞辰100周年。2010年12月9日,朱枫烈士的骨灰由台湾被护送至北京。2011年7月14日,烈士魂归故里,骨灰被安放于镇海革命烈士陵园。
  
  朱枫烈士纪念楼于1996年11月被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公布为镇海区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5月被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宁波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1年6月被国家安全部公布为国家安全教育基地,2010年6月被中共宁波市委公布为宁波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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