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锋同志故居纪念馆
汪锋同志故居纪念馆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景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汪锋同志故居纪念馆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九间房乡街子村,为4间民居2间厦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汪锋同志故居是汪锋同志的出生成长地及战斗地方,地下组织许多重要会议在此召开,在-时期被国民党反动派所焚毁。解放后县政府拨款据原样重建,并在四周山坡植松柏等树进行绿化,院落总面积200多平方米,是十分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汪锋是陕西地区民主革命时期党和军队的重要领导人,是西北革命根据地、西北红军的创始人之一,是豫鄂陕边区、陕南根据地党、政、军主要领导人,是西北地区党的-工作的卓越领导人。
汪锋(1910—1998),1910年12月17日出生于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农民家庭。原名王钧治,曾用名王文钊。早年曾入师范学校读入。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蓝田金星革命活动。
1927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蓝田县学联主席、团委书记。1928年4月参加渭(渭南)华(华县)起义,后做共青团工作。
1929年至1930年秋任中共蓝田县委工委书记。
1931年后,任中共陕西省委军委组织部长、军委书记。1932年起,任中共渭北特委书记,红二十六军第二团代政治委员,中共汉中特委书记。
1934年冬,到上海中共临时中央局做敌军工作。1936年春,任中共关中特委书记。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军特派员。
1938年任中共陕西省委军事部部长。
1941年后,任中共陕西省委-部部长,中共关中地委副书记。
1945年后,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中共鄂豫陕边区党委书记、边区政府主席兼鄂豫陕军区政治委员,西北民主联军第三十八军政治委员。
1948年后,任中共陕南区委书记,陕南军区兼第十九军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局-部副部长、部长、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1953年后,任中共中央-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副主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1960年任中共西北局-书记,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甘肃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1977年后,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委会主任,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席,乌鲁木齐军区第二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兼党委第一书记。
1987年3月至1988年3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汪锋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98年12月12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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