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火星(1909-1971),男,汉族,字以和,曾用名黄火生,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龚坊镇姚家村人。历任第十兵团政治部主任兼福建军区政治部主任,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及主任。1954年起任江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兼中央军委总直属队政治部主任。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1年4月27日因病逝世于北京。[2]

  目录

  1人物介绍

  2人生历程

  3作战指挥

  4职位荣誉

  人物介绍

  黄火星(1909年7月11日-1971年4月27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龚坊镇姚家村人。生父姓陈,兄弟三人,排行老二。七岁随父母、弟逃难至江西景德镇。因母亲亡故无钱安葬,被卖身给在景德镇当瓷器工人的江西省乐安县龚坊镇炉下大队姚家村人黄聚发为子,取名黄火生,号以和。1917-1918年在景德镇公兴和烧瓷工厂学徒。1919-1920年在景德镇读私塾。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弋阳游击大队政委,第十一军第一团政委,福建军区分区政委、纵队政委。参加了赣东北苏区反“围剿”和闽西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团长、第七师政治部代主任、含和支队政委、第七师旅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野战军纵队副政委、第八兵团军政委。参加了宿北、莱芜、淮海、渡江、漳厦等战役。建国后,历任第十兵团政治部主任兼福建军区政治部主任,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4年起任江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兼中央军委总直属队政治部主任。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1年4月27日因病于北京逝世。[3]

  人生历程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0年春,在共产党员余金德、共青团员张炳生的直接教育下,参加了党领导的景德镇工人发动的春荒斗争。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浮梁(今属景德镇)司务长,赣东北红军学校团支部书记,弋阳第四游击大队政治委员,贵(溪)余(江)万(年)游击纵队俱乐部主任,赣东北赤色警卫师第1团团委书记兼俱乐部主任,独立第10团政治委员,红10军第82团连政治指导员等职。参加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三次反“围剿”作战。

  1933年1月随红十军转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任红一方面军红十一军第三十一师第九十五团政治委员,率部参加第四次反“围剿”作战。

  1934年调任福建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率地方红军参加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同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奉命留下坚持斗争。

  1935年4月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第四军分区(亦称杭代支队)司令员(支队长)。

  1936年春任闽西南抗日讨蒋军第二游击作战分区政治委员,后改称闽西南第二纵队,任政治委员兼第五支队政治委员。率部坚持艰苦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所部改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三团,任团长,率部北上奔赴抗日前线。

  1940年担任新四军新编第二支队政治委员。

  1941年皖南事变时突围冲出,此后历任新四军第七师第十九旅第五十五团政治委员,第七师政治部副主任、代理主任,和含支队政治委员,第十九旅政治委员等职。率部参加开辟发展淮南抗日根据地,坚持敌后游击战争。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副政治委员。

  1949年1月任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五军政治委员,8月改任第二十九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解放华东的多次重要战役战斗。

  建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兼福建军区政治部主任,兼厦门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江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检察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军事检察院院长兼中央军委总直属政治部主任等职。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71年4月27日因病于北京逝世。

  作战指挥

  解放战争时期,黄火星率部参加解放华东的多次重要战役战斗。其中包括莱芜战役。

  1947年1月中旬鲁南战役结束后,陇海路以南整个苏皖地区转入敌后游击战争环境。华中野战军主力北上转入山东。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华东解放区对党政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部队进行了统一整编。中共华中局并入华东局,苏皖边区政府取消;新四军军部改为华东军区机关,取消原有的山东、华中两个野战军的番号,正式成立华东野战军,以陈毅为华东军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饶漱石为华东军区政治委员,粟裕为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谭震林为华东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下辖第1、第2、第3、第4、第6、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2纵队,共11个步兵纵队和1个特种兵纵队。除留苏皖地区兼苏中、苏北军区的第11、12纵队外,能够集中使用的野战军主力为9个纵队约27万人,华东军区部队约有30万人。

  鲁南战役后,蒋介石错误地判断华东军区部队伤亡重大,不堪再战,遂急忙调集53个旅31万人组织“鲁南会战”。南线国民党军以整编第19军军长欧震指挥8个整编师20个旅(整编军相当于兵团),组成主要突击集团,自台儿庄、郯城、城头一线北犯临沂。北线国民党军以第2“绥靖”区副司令长官李仙洲指挥3个军9个师(未整编),组成辅助突击集团,由明水、周村南犯莱芜、新泰,进行南北夹攻,企图迫使华东野战军主力在临沂地区与其决战。

  针对国民党军的作战企图,华东野战军决心集中主力24个师的兵力,将诱北犯之敌诱进至适当地区,选其突出的一路围而聚歼。1月31日,南路之敌开始北犯,但由于进攻之敌齐头并进,稳扎稳打,不便分割歼灭。自胶济路向南进犯的北线之敌李仙洲集团先头部队,于2月4日到达莱芜。华东野战军认为与其待机过久,不如主动放弃华东军区首府临沂,遂决定迅速北上求歼李仙洲集团。2月10日,华东野战军除留第2、第3纵队伪装主力阻击南线之敌外,主力隐蔽兼程北上。19日,华东野战军各部逼近莱芜、颜庄地区。22日,北线之敌第46军由新泰退至莱芜与第73军汇合,华东野战军即将该敌包围。23日,莱芜被围之敌向北突围,战至中午华东野战军攻占莱芜城,切断了北逃之敌的后路。随后,华东野战军主力自东、西两面发起猛烈攻击,至下午5时,将敌人全歼,战役结束。

  莱芜战役,华东野战军以临沂一座空城,换取歼来国民党军1个“绥靖”区指挥部、2个军部、7个师共5.6万余人的重大胜利。此役,粉碎了国民党军南北夹击,逼迫华东野战军在不利条件下与其决战的计划,这一战役俘敌数量之多、歼敌速度之快,都创造了解放战争开始以来的最高纪录。国民党军遭此惨败后,在华东战场整整一个月都未敢出战。

  职位荣誉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任江西弋阳第四游击大队政治委员,赣东北赤色警卫师第一团政治委员,红十一军

  第三十三师九十五团政治委员,福建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第二纵队政治委员兼第五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

  任新四军第二支队三团团长。1941年起任新四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五团政治委员,第七师政治部副主任,含和支队政治委员,第十九旅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

  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五军、二十九军政治委员。参加了宿北、莱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第十兵团政治部主任兼福建军区政治部主任,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4年起任江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兼中央军委总直属队政治部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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